1、本活动适用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以下简称南商中国)发行的银联白金信用卡、万事达白金信用卡、商务卡(个人承债)、公司卡(公司承债)。
2、持卡人的信用卡必须有效且信用状况良好,才可参与南商中国信用卡积分换领活动。
3、如遇以下任一情况,南商中国有权取消相关持卡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1) 违反《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领用合约》条款;
(2) 于本活动期间申请销户;
(3) 账户已冻结;
(4) 欠款逾期未还;
(5) 在本活动中发生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赌博、洗钱、套现及欺诈等交易行为。
4、已挂失卡片的积分不可直接换领礼品、服务或合并其它卡片的积分换领礼品,及服务,补办新卡后原已挂失卡片的积分将转入新卡。
5、持卡人销卡时,该卡的积分将被同时取消。因此,建议持卡人在销卡前及时查询并使用剩余积分。
1、持卡人消费或取现人民币 1元可累积1个积分,消费或取现美元1元可累积7个积分。同时,主卡持卡人在生日(以在我行登记的身份证记录为准)当月可享受生日当月4倍积分,生日当日10倍积分(生日当月可获赠的积分上限为100万积分,生日当日可获赠的积分上限为50万积分),附属卡持卡人在主卡客户生日当天或当月刷卡也可以享受同等积分回馈(积分并入主卡,且获赠积分与主卡客户交易共用上限)。南商中国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赠送积分按照交易签账日为准进行计算,并在下个月账单日进行入账。
2、商户分期按每期入账提供积分,账单分期按原交易金额已提供积分,每期入账不会再提供积分。
3、持卡人当日消费或取现累积的积分将在隔日更新。
4、单笔消费金额按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计算积分(例如消费6.5元计7分,消费3.45元计3分)。
5、附属卡积分合并入主卡使用,持卡人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南商中国信用卡时,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有效期分开管理但可合并使用。
6、当持卡人申请换领的信用卡积分不足时,先扣除申请换领信用卡的全部积分, 再扣其他卡积分到期日最快到期的积分。
7、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退还原刷卡消费款项的,南商中国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原先赠送的相应积分。
8、如信用卡销户,账户中未兑换积分将自动失效;如信用卡注销,则注销卡片下未兑换积分自动失效,积分不可转至其余的流通卡上或转赠其他持卡人。
9、如持卡人未于积分有效期内申请兑换,积分逾期将失效并作归零处理。
10、如持卡人卡片遗失、损毁后申请补卡,原卡积分有效期与新卡有效期保持一致,但需在新卡激活后方可使用;如新卡在补卡操作日起3个月内未开通,则原卡内积分自动失效。
持卡人使用南商中国信用卡在餐厅、旅馆、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的刷卡消费及通过南商中国信用卡进行的取现均可累积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低扣率或零扣率的商户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政府服务、慈善和公共事业等;
2、信用卡年费、预借现金手续费、分期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类手续费和各类利息;
3、信用卡转账、存(还)款、代扣款、代缴费、贷方余额返还;
4、南商中国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不参与南商中国信用卡积分累积的详细商户类别代码及商户类别名称请点击此处查阅。
南商中国信用卡积分自消费之月起计算,单卡所获得的积分有效期为自客户消费当年计算起的第三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到期积分清零。(举例: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产生的积分将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2011年1月1日产生的积分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积分累积及使用情况:
1、登陆南商中国信用卡网站www.ncbchina.cn/creditcard首页的积分计划浏览和兑换您心仪的礼品;
2、致电南商中国白金贵宾专线400-830-2066(境内) +86 755 2543-0354(境外及未开通400服务的地区)即可查询积分、兑换礼品;
3、南商中国公布的其他查询方式。
1、积分兑礼品
(1) 自订单成功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由物流配送公司将礼品送到您指定地点(默认账单地址)
(2) 在收到礼品时,持卡人务必当场检查礼品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外包装破损、礼品缺失、或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持卡人应予拒收,并在包裹单上注明原因。
(3) 对于收到礼品时未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少/缺收礼品,持卡人必须在收到礼品的7天内,致电南商中国白金贵宾专线400-830-2066(境内) +86 755 2543-0354(境外及未开通400服务的地区),更换礼品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包装内所有对象(含附件及所有附随文件)及收货单据。除礼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接受更换礼品。
2、积分兑里程
(1) 持卡人在南商中国登记成功并成为参与本计划航空公司会员后,即可有权申请将其信用卡的积分兑换为相应航空公司的飞行里程。无论之前是否已成为航空公司会员,都须在南商中国进行该计划的登记手续并提供主卡持卡人的航空公司会员编号,以免重复登记。登记会员的所需时间:国航知音和东方万里行所需6-8周,南航和亚洲万里通所需4-6周的时间,即可成功登记。
(2) 持卡人参与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仅限航空会员本人兑换。
(3) 南商中国受理持卡人的兑换请求,符合条件的将准予兑换。南商中国核准兑换的飞行里程将由航空公司存入持卡人本人的航空公司会员账户,已兑换成飞行里程的信用卡积分不可再转回信用卡账户。
(4) 兑换标准
项目 | 兑换标准 | 首次兑换 | 每次额外兑换 | 里程换领周期 |
---|---|---|---|---|
国航里程 | 20积分=1里程 | 1000里程 | 500里程或其整数倍数 | 2个月 |
南航里程 | 20积分=1里程 | 1000里程 | 500里程或其整数倍数 | 1个月 |
东航里程 | 20积分=1里程 | 1000里程 | 500里程或其整数倍数 | 1个月 |
亚洲万里通里程 | 24积分=1里程 | 1000里程 | 500里程或其整数倍数 | 1个月 |
注:每日每位客户同一家航空公司仅限兑换一次,每次兑换需要支付30元/ 笔手续费。
(5) 其他具体事宜请参考《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信用卡飞行里程计划条款及细则》 。
3、积分当钱使
持卡人在香港指定商户消费可使用积分抵扣现金使用,200积分可抵扣1港币,但是单次消费必须全部使用积分(只有在积分使用完的情况下才能用其他方式支付剩余金额)
1、积分计划提供的礼品一经成功受理,即不可取消或退还积分,其他兑换条件以网站操作提示为准。
2、因持卡人所兑换的项目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承担。
3、以积分兑换时,其积分兑换部分不提供发票。
4、积分换领目录、积分换领网站以及其他各类宣传品中的礼品、奖品即拍品图片仅供参考,其颜色、外观及款式以实物为准。
5、根据市场变化,南商中国保留更换礼品清单或相应积分分值的权利。可供换领、换购的礼品种类以持卡人申请当日积分换领网站公布内容为准。所有兑换礼品数量有限,限量类礼品先到先得。若申请的限量类礼品已换完,则我行可在同档礼品中调剂兑换,并可不事先通知换礼申请人。
6、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在兑换为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南商中国均不产生效力。积分也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非本活动礼品的给付。
7、以积分换领的各类商品兑换券、抵用券或其他凭证皆有使用期限,持卡人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南商中国恕不予以补发、更换、延长期限或折换现金。
8、本活动所提供的各项回馈项目,系本活动供应商直接提供,南商中国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售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回馈项目或服务及售后服务有关的争议、纠纷等,概由各供应商负责。南商中国不承担任何责任。已兑换成有关航空公司里程,航空公司就其飞行里程计划采取的任何行为,南商中国不承担责任。
9、由于处理积分兑换信息需要通过一定的流程,为保证您可以顺利兑换礼品,请务必在您的积分有效期到期日前1个月内通过网站或客服坐席申请兑换。因提交信息不及时或提交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积分无法使用,南商中国恕不予以进行补发、延期等处理。
10、南商中国有权根据活动需要取消本计划或增删、修订本规定。所有活动规定以南商中国网站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11、关于一切有关本计划的参加资格、积分累计的问题及争议或活动其他相关问题,南商中国保留解释权或最终决定权。
12、如客户出现被银行认定为异常可疑的用卡交易行为,我行有权取消客户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客户或相关责任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