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文件规定,现将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马君先生担任本行董事;
二、沈晓祺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三、牟乃密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四、余江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马君先生、沈晓祺先生、牟乃密先生、余江先生的任职资格已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本行2025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