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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服务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6】第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的流程提示如下:
  一、非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我行将依据兑换标准对您持有的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金额认定,并为您办理兑换。
1、兑换金额确认
如您同意我行认定的金额,我行将当场为您办理兑换。
如您不同意我行认定的金额,我行将向您出具《金融机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认定书》,并将原币退回给您。
2、申请鉴定(如有异议)
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鉴定。
3、鉴定与最终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在受理鉴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书。您可凭该鉴定书到我行办理最终兑换。
  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业务,请您前往其指定的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具体网点名单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
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网点柜台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特殊现金业务主办网点名单》(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官网公示信息为准)
 

关于警惕使用我行近似名称发布产品广告的提示

尊敬的客户及社会公众:
近期,我行发现有个别机构以“南洋商行”等与我行品牌名称高度近似的名称发布贷款产品广告,造成社会公众混淆和误解。为维护广大客户合法权益,保护我行品牌声誉,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行官方信息渠道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南商中国”)是我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合法经营主体。我行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官方查询渠道如下:
官方网站:www.ncbchina.cn
官方客服热线:95327
营业网点:我行各分行及支行营业网点(具体地址可在官方网站查询)
  二、关于品牌名称的规范使用
我行对外宣传及广告中使用的规范简称为“南商中国”或“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我行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我行简称或与我行名称、标识等近似的名称进行对外宣传。我行金融产品对外宣传渠道仅限于上述官方信息渠道。任何未经我行授权,使用与我行名称、标识高度近似的机构或个人,均与我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隶属、合作或代理关系。
“南洋商行”并非我行名称或简称,与我行无任何关联。请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仔细辨别,切勿混淆。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金融产品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误信虚假宣传而遭受财产损失。如您发现疑似冒用我行名义的行为,可立即向我行官方客服热线或就近营业网点核实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发布平台等机构举报。
  四、法律责任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冒用我行名义、损害我行品牌声誉及客户权益的行为,我行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