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服务是我行接受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以单位客户名义的询证,出具的用于反映单位客户在我行的存款、贷款等事项的书面证明。
1、我行各种函证方式下办理回函工作的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我行函证业务实行集中处理,由总行集中处理全行客户线下邮寄的纸质函证业务。我行集中受理的询证函格式为财办会〔2024〕2号《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附件格式一(1—14项及附表)、格式二及验资业务函证格式。非上述格式的函证,总行收到后将转相应分行处理。总行不受理现场跟函。
集中受理函证业务的机构、纸质函证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 |
纸质函证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行号 |
总行(受理全行的函证处理业务)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2599号 中国信达(合肥)灾备及后援基地1号楼5层 南洋商业银行集中作业中心 |
230091 |
0551-63858940 |
503290000007 |
对于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等时效性强的特殊情况,我行分行网点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跟函业务。对现场跟函,会计师事务所应额外提供经授权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跟函人员携带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我行可受理现场跟函分行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文末。
2、受理函证事项(1—14 项及附表1)及其办理机构
对于集中处理的函证,函证事项1-13及验资询证函由总行集中处理,函证事项包括14与附表内容的,由总行集中受理后转分行处理。
3、函证范围和回函用章
函证范围(即“函证收件人”可填写的总分支机构范围)需填写客户开户的分行(支行客户统一填写所属分行)或总行。我行对客户填写的函证范围内在我行(不含集团关联机构)办理的各项业务进行函证。
对总行集中处理的函证,回函用章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专用章”;对于分行处理的询证函,回函用章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XX分行营业专用章”。
4、回函服务的收费标准
我行受理函证业务,从询证函上记载的扣费账户中主动扣收函证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份。
如需我行提供寄送服务,将收取邮寄费用。回函地址位于中国大陆地区,邮寄费用人民币20元/笔,回函地址位于其他地区将根据快递公司收费标准收取。
我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免收函证手续费的减费让利措施(不包含邮寄费用)。
5、受理银行询证函所需的预留签章要求
客户加盖在纸质询证函来函上的印鉴需为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公章或者扣费账号预留财务印鉴组合,两者选其一)。
6、受理银行询证函(格式二)时为识别函证范围所需的信息的填写要求
函证收件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回函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被审计单位/金融产品、会计年度(或期间)、函证基准日、回函收费账号及被审计单位/金融产品印鉴填写完整且清晰。如函证内容包含注销银行账户的,注销账户的起止日期填写完整且清晰。
7、投诉电话
我行函证业务的投诉电话:境内客户可直接拨打95327,港、澳、台及境外客户拨打(86551)95327。
附:我行可受理现场跟函的分行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 |
现场跟函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行号 |
总行(总行战略客户部客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898号南洋商业银行 |
200127 |
021-20337631 / 38566521 / 20337685 / 38566749 |
503290000007 |
北京分行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一层A、B、C、D单元和二层 |
100027 |
010-58390706 / 58390754 |
503100000015 |
大连分行 |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港湾中心1层1号、2层1-3号、3层 |
116001 |
0411-39669098 |
503222000013 |
上海分行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19号8层(不含8层801室)、9层、10层,229号1层101室、102室 |
200041 |
021-20337542 / 20337545 |
503290004522 |
无锡分行 |
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八号联合金融大厦第1层103号、第28层第2801-2807号 |
214125 |
0510-68858028 |
503302004453 |
苏州分行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华池街88号晋合广场2幢 |
215021 |
0512-69862238 |
503305000019 |
杭州分行 |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01-2204室、2301-2302室 |
310016 |
0571-87248926 / 87249103 |
503331000012 |
合肥分行 |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B座(一层、十层) |
230071 |
0551-62750921 |
503361000013 |
青岛分行 |
青岛市连云港路17号1层、1号楼22-24层 |
266034 |
0532-66707601 |
503452009034 |
武汉分行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41楼 |
430071 |
027-59271920 |
503521004461 |
广州分行 |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103铺 |
510623 |
020-88522145 |
503581000019 |
深圳分行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3、4号裙楼1001-1008、1010-1011 |
518034 |
0755-82345133、82330190 |
503584000016 |
汕头分行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17号领荟湾广场 1幢120、1幢211、1幢308商铺 |
515041 |
0754-88943162、88943163 |
503586000010 |
南宁分行 |
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一层及十三层 |
530022 |
0771-5562052 |
503611000017 |
海口分行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1号南洋大厦一、二层及负一层 |
570105 |
0898-66553277 |
503641046684 |
成都分行 |
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59号尊城国际1栋1单元1层1号及1栋1单元3层 |
610015 |
028-86289360 / 86289361 |
503651000015 |
重庆分行 |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锦嘉国际大厦22层1-2、6-8单元,商铺2层1单元 |
400025 |
023-67622538 |
503653000019 |
南京分行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10号楼1701室 |
210019 |
025-66660212 |
5033010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