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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证服务是我行接受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以单位客户的名义的证,出具的用于反映单位客户在我行的存款、贷款等事项的书面证明。

 

1、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机构

行函证业务实行集中处理,由总行集中处理全行客户的函证申请

 

2受理函证的方式

我行可受理线下邮寄函证业务

 

3、受理的询证函格式

我行受理的询证函格式为财办会[2020]21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附件格式一、格式二及验资格式

 

4、联系方式

本行受理函证业务机构纸质函证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

纸质函证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行号

总行(受理全行的函证处理业务)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2599号 中国信达(合肥)灾备及后援基地1号楼5层 南洋商业银行集中作业中心

230091

0551-63858940

503290000007

 

5、业务用章

客户加盖在纸质询证函来函上的印鉴需为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我行回函用章为函证业务专用章、营业专用章。

 

6、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我行受理函证业务,从证函上记载的扣费账户中主动扣收函证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份。

 

7、优惠措施

本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免收函证手续费的减费让利措施。

 

8、投诉电话

本行函证业务的投诉电话:境内客户可直接拨打95327,港、澳、台 及境外客户拨打(86551)9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