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服务是我行接受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以单位客户的名义的询证,出具的用于反映单位客户在我行的存款、贷款等事项的书面证明。
1、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机构
我行函证业务实行集中处理,由总行集中处理全行客户的函证申请。
2、受理函证的方式
我行可受理线下邮寄函证业务。
3、受理的询证函格式
我行受理的询证函格式为财办会[2020]21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附件格式一、格式二及验资格式。
4、联系方式
本行受理函证业务的机构、纸质函证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 |
纸质函证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行号 |
总行(受理全行的函证处理业务)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2599号 中国信达(合肥)灾备及后援基地1号楼5层 南洋商业银行集中作业中心 |
230091 |
0551-63858940 |
503290000007 |
5、业务用章
客户加盖在纸质询证函来函上的印鉴需为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我行回函用章为函证业务专用章、营业专用章。
6、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我行受理函证业务,从询证函上记载的扣费账户中主动扣收函证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份。
7、优惠措施
本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免收函证手续费的减费让利措施。
8、投诉电话
本行函证业务的投诉电话:境内客户可直接拨打95327,港、澳、台 及境外客户拨打(86551)9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