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代碼 |
018785 |
基金類型 |
債券型 |
基金管理人 |
信達澳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建設銀行 |
業績比較基準 |
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收益率×90%+中證800指數收益率×8%+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收益率×2% |
投資目標 |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
投資策略 |
本基金投資策略主要包括
資產配置策略:本基金將通過對宏觀經濟環境、貨幣和財政政策、國家經濟政策及資本市場資金環境、證券市場走勢等因素綜合分析,評價各類資產的市場容量、市場流動性和配置時機。在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和權益類資產等各類金融資產類別之間確定配置比例,並進行動態調整。
股票投資策略:本基金將適度參與股票資產投資。本基金股票投資部分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投資策略,精選優質企業進行投資。本基金將結合對宏觀經濟狀況、行業成長空間、行業集中度、公司競爭優勢等因素的判斷,對公司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成長性、估值水準、公司戰略、治理結構和商業模式等方面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追求股票投資組合的長期穩健增值。
存托憑證投資策略: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將根據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股票投資策略,基於對基礎證券投資價值的深入研究判斷,進行存托憑證的投資。、
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策略:對於港股通標的股票投資,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在香港市場上市、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中資公司;A股市場稀缺的香港本地公司、外資公司;精選香港市場具備優質成長屬性的上市公司。
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基金資產並非必然投資港股。、
債券投資策略:本基金在債券投資上主要通過類屬資產配置、收益率曲線配置、信用債投資策略和個券選擇策略,力求在控制各類風險的基礎上獲取穩定的收益。
1、類屬資產配置
本基金將對宏觀經濟週期、市場利率走勢、資金供求變化,以及信用債券的信用風險等因素進行分析,根據各債券類屬的風險收益特徵,定期對債券類屬資產進行優化配置和調整,確定債券類屬資產的權重。
2、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
根據收益率曲線的形態特徵進行利率期限結構管理,確定組合期限結構的分佈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種的配置比例。通過合理期限安排,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在保持組合一定流動性的同時,可以從長期、中期、短期債券的價格變化中獲利。
3、信用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信用債券(包含資產支持證券,下同)發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調研分析,結合流動性、信用利差、信用評級、違約風險等評估結果,選取優質的信用債券進行投資,並採取分散化投資策略,嚴格控制組合整體的違約風險水準。
本基金進行信用債投資時,投資於AA+以上(含AA+)評級的信用債資產。本基金將綜合參考國內依法成立並擁有證券評級資質的評級機構所出具的信用評級(不含中債資信評級),信用評級應主要參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信用評級。如出現多家評級機構所出具信用評級不同的情況,基金管理人還需結合自身的內部信用評級進行獨立判斷與認定。本基金持有信用債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佈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4、個券選擇策略
在個券選擇方面,對於國債、央行票據等非信用類債券,本基金將根據宏觀經濟變數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分析,預測未來收益率曲線的變動趨勢,綜合考慮組合流動性決定投資品種;對於信用類債券,本基金將根據發行人的公司背景、行業特性、盈利能力、償債能力、流動性等因素,對信用債進行信用風險評估,積極發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對投資機會的個券進行投資,並採取分散化投資策略,嚴格控制組合整體的違約風險水準。
國債期貨投資策略:本基金可投資國債期貨。若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國債期貨合約進行交易,以對沖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有效管理現金流量或降低建倉或調倉過程中的衝擊成本等。
可轉換債券及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價值主要取決於其股權價值、債券價值和內嵌期權價值,本基金管理人將對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價值進行評估,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進行投資。此外,本基金還將根據新發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券的預計中簽率、模型定價結果,積極參與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券新券的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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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範圍 |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創業板及其他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對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投資於股票(含存托憑證)、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投資於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本基金所投資股票資產的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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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收益特徵說明 |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低於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的,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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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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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淨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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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檔及公告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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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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