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策略 |
1.固定收益品種的配置策略 (1)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過對宏觀經濟變數(包括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長、貨幣信貸、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外貿差額、財政收支、價格指數和匯率等)和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外貿和匯率政策等)進行分析,預測未來的利率趨勢,判斷債券市場對上述變數和政策的反應,並據此對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進行調整,提高債券組合的總投資收益。 (2)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在整體資產配置策略的指導下,根據不同類屬資產的風險來源、收益率水準、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稅務處理、附加選擇權價值、類屬資產收益差異、市場偏好以及流動性等因素,採取積極投資策略,定期對投資組合類屬資產進行最優化配置和調整,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權數。 (3)明細資產配置策略 在明細資產配置上,首先根據明細資產的剩餘期限、資產信用等級、流動性指標決定是否納入組合;其次,根據個別債券的收益率與剩餘期限的配比,對照基金的收益要求決定是否納入組合;最後,根據個別債券的流動性指標決定投資總量。 2.固定收益品種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債券的投資中主要基於對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宏觀經濟的動態跟蹤,採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信用風險控制、跨市場套利和相對價值判斷等管理手段,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1)久期控制是根據對宏觀經濟發展狀況、金融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的整體久期,有效的控制整體資產風險。本基金在久期控制上遵循組合久期與封閉期的期限適當匹配的原則。 (2)期限結構配置是在確定組合久期後,針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特徵確定合理的組合期限結構,包括採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3)信用風險控制是管理人充分利用現有行業與公司研究力量,根據發債主體的經營狀況和現金流等情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以此作為品種選擇的基本依據。信用產品投資是本基金的重要特點之一。 本基金認為,信用債市場運行的中樞既取決基準利率的變動,也取決於發行人的整體信用狀況。監管層的相關政策指導、信用債投資群體的投資理念及其行為等變化決定了信用債收益率的變動區間,整個市場資金面的鬆緊程度以及信用債的供求情況等左右市場的短期波動。 基金管理人將自上而下通過對宏觀經濟形勢、基準利率走勢、資金面狀況、行業以及個券信用狀況的研判,積極主動發掘收益充分覆蓋風險,甚至在覆蓋之餘還存在超額收益的投資品種;同時通過行業及個券信用等級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資信用風險、利率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以求得投資組合贏利性、安全性的中長期有效結合。 同一信用產品在不同市場狀態下往往會有不同的表現,針對不同的表現,管理人將採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債一二級市場利差高於管理人判斷的正常區間,管理人將在該信用債上市時就尋找適當的時機賣出實現利潤;如果一二級市場利差處於管理人判斷的正常區間,管理人將持券一段時間再行賣出,獲取該段時間裡的騎乘收益和持有期間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債投資在操作上主要以博取騎乘和票息收益為主,這種以時間換空間的操作方式決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具體操作上必須在獲取收益和防範信用風險之間取得平衡。 (4)跨市場套利根據不同債券市場間的運行規律和風險特性,構建和調整債券組合,提高投資收益,實現跨市場套利。 (5)相對價值判斷是根據對同類債券的相對價值判斷,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升的債券,減持相對高估、價格將下降的債券。 (6)本基金對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主要圍繞久期、流動性和信用風險三方面展開。久期控制方面,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分析和預判,靈活調整組合的久期。信用風險控制方面,對個券信用資質進行詳盡的分析,對企業性質、所處行業、增信措施以及經營情況進行綜合考量,盡可能地縮小信用風險暴露。流動性控制方面,要根據中小企業私募債整體的流動性情況來調整持倉規模,在力求獲取較高收益的同時確保整體組合的流動性安全。 3.回購套利策略 回購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產品投資和回購交易結合起來,管理人根據信用產品的特徵,在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過回購融資來博取超額收益,或者通過回購的不斷滾動來套取信用債收益率和資金成本的利差。 4.投資決策與交易機制 本基金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 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確定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組合基準久期、回購的最高比例等重大投資決策。 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投資範圍內制定並實施具體的投資策略,向集中交易室下達投資指令。 集中交易室設立債券交易員,負責執行投資指令,就指令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市場面的變化對指令執行的影響等問題及時向基金經理回饋,並可提出基於市場面的具體建議。集中交易室同時負責各項投資限制的監控以及本基金資產與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間的公平交易控制。 5.投資程式 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決定基金投資的重大決策。基金經理在授權範圍內,制定具體的投資組合方案並執行。集中交易室負責執行投資指令。 (1)基金經理根據市場的趨勢、運行的格局和特點,並結合基金合同、投資風格擬定投資策略報告。 (2)投資策略報告提交給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批決定基金的投資比例、大類資產分佈比例、組合基準久期、回購比例等重要事項。 (3)基金經理根據批准後的投資策略確定最終的資產分佈比例、組合基準久期和個券投資分佈方式等。 (4)對已投資品種進行跟蹤,對投資組合進行動態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