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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0日,監管機構公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跨境理財通的正式推出對進一步深化粵港澳金融合作具有著重要意義,也為粵港澳投資者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南商源於香港,紮根香港70餘年,多年來致力於為兩地客戶提供跨境金融服務,從香港到內地,服務一脈相承。

什麼是跨境理財通?

“跨境理財通”業務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和港澳投資者通過特定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特定合資格投資產品。

為什麼要試點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

有利於打造粵港澳優質生活圈

有利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

有利於促進內地與港澳社會經濟共同發展

誰可以投資“跨境理財通”?

根據投資主體不同,“跨境理財通”分為“北向通”和“南向通”

南向通 北向通
內地投資者需滿足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2年; (三)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凈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開展“北向通”業務的港澳投資者應符合港澳金融管理部門規定的相關要求。港澳投資者業務資格由港澳合作銀行進行核實。

如何開展“跨境理財通”投資計畫?
南向通 北向通
內地合作銀行應指引內地投資者按照港澳金融管理部門相關要求,在港澳銷售銀行新開立一個“南向通”投資戶,專門用於購買港澳銷售銀行銷售的投資產品。 內地合作銀行可按現行制度規定為港澳投資者新開立個人人民幣銀行帳戶,或使用其指定的已有個人人民幣銀行帳戶,作為“北向通”投資戶,用於購買“北向通”投資產品。

跨境理財通有額度限制嗎?

目前,“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單個投資者投資額度為3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同時選擇銀行和證券公司渠道進行投資的,兩種渠道投資額度各為150萬元人民幣。

南商中國始終緊跟時代開放步伐,隨著政府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的政策落地,積極整合集團經營優勢,充分把握跨境理財通這一市場開放新舉措所帶來的機遇,深度參與,持續推動大灣區內地居民和港澳居民通過灣區機構一體化服務,實現客戶跨境、雙向購買金融理財產品,助推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便利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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