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即受托人)為企業客戶提供委托貸款服務﹔由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即委托人,目前不接受個人委托)負責提供資金,本行按其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及利率等,代為發放並協助收回款項。
產品特點委托貸款業務不屬於銀行授信業務,是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代墊貸款本金及利息,不承擔任何形式的信用風險。
適用對象(1)委托貸款的委托人應為政府機構、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委托貸款的借款人應為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本行暫不受理以自然人作為借款人的委托貸款業務。
(1)企業或集團公司通過委托貸款形式實現企業之間資金拆借合法化、滿足借款人的融資渠道多元化的需求,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2)企業或集團公司充分、合理、有效地運用盈余資金等自有資金,最大程度地降低財務費用,使企業或集團整體資金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