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人民银行组织建立了覆盖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称“数据库”),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提高征信服务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数据库收录的企业信息以信贷信息为主,还包括社保、环保、欠税、民事裁决与执行等公共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接入机构涵盖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机构。数据库依托覆盖全国的网络,依法为金融机构、企业、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查询服务,征信信息广泛应用于各类放贷机构贷款审批、风险定价及贷后管理等领域。
截至2018年12月末,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收录1369.4万户小微企业的有关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约371.5万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33.4万亿。
二、 企业征信市场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与民营企业成效初显
2014年起,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企业征信备案工作,规范企业征信市场发展。企业征信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多渠道采集企业信息。一是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使用产品服务反馈信息、用户主动提供等方式采集,这类信息主要是企业之间的交易信息、商品销售信息、支付信息、企业的财务信息等,企业征信机构主要从企业自身、企业交易对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集团公司、电商平台等渠道采集;二是利用网络公开渠道,利用爬虫技术在各类新闻门户网站、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公开网站获取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舆情信息、新闻信息以及政府公开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奖惩、法院判决等)。三是从地方政府及其公用事业单位采集企业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是地方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纳税信息、进出口信息、质检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房产车产抵押登记信息、水电的使用信息等,这类企业征信机构大多为地方政府所设立或与政府部门已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可以掌握其他征信机构所不具备的信息。四是通过征信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互换交易采集信息,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的数据来源不同、技术侧重点不同,在业务拓展中自发形成了彼此之间的数据共享。企业征信机构提供的产品主要包括企业征信报告、企业信用评分/评级、企业信用信息认证、企业商账追收及其他增值咨询服务等。其中以企业征信报告及企业信用信息认证服务为主。企业征信机构的服务对象为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信息使用者以及政府部门。
截至2018年12月末,在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124家。人民银行指导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创新利用非借贷的替代数据,解决小微企业“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征信系统在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取得新突破,近1亿小微企业的基本信息已纳入到征信系统中,累计为各类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3.7亿次,其中提供信用报告服务查询7924.17万次,提供小微企业信用评分查询服务8582.52万次。
三、信用评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有助于缓解小微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用评级是指信用评级机构对影响经济主体或者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就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做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标识的活动。信用评级是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一种评价方式,是企业征信的高级形式。信用评级影响信用风险定价和融资成本,影响市场信心。人民银行认真履行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强化信用评级业务监管,推动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经过三十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在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健康高效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18年12月末,在人民银行备案的法人信用评级机构共96家,其中,从事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的机构93家,从事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的机构10家,7家机构同时在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开展业务。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债券市场信用评级13013笔,信贷市场评级29536笔,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2118笔,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功能有效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健康高效运行。
此外,人民银行于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以下简称央行评级)。人民银行依据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环境等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金融机构以评级合格企业的银行贷款作为担保品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等资金支持,人民银行以再贷款等形式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
央行评级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人民银行明确提出优先接受小微企业贷款作为信贷资产担保品,引导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参评企业和金融机构多为小微企业和小型地方金融机构。已定级企业中,小微企业累计占比86%。参与央行评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信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分别占比52%、21%、14%、13%。2018年,经评级达到可接受级(含)以上的企业1.50万户,其中小微企业1.25万户。经央行评级累计向119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产担保再贷款170笔,合计金额209.36亿元。
四、稳步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一)全力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抓的一项重点工程。其主要内容是,人民银行借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征信的理念,利用垂直管理各地派出机构的优势,推动各地方政府牵头,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督促辖区内金融机构参加,为尚未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金融机构对当地各方认同的信用企业有针对性地发放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予以支持,依此将信用建设、信用意识、信用支持有机结合,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实践,全国各地实事求是,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采集中小企业信息,在市县级层面建立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守信企业评选、信用培育、网上融资对接等活动,为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联合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措施,建立风险补偿、奖励制度,完善信贷流程,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改善了地区信用环境。截至2018年12月末,累计为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累计已有54.4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到11万亿元。
(二)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我国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村信用的特点决定的。由于地域分布更广,信息采集成本更高,农村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贷市场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较城市地区中小企业更为严重。农村相关的财产权利界定不清,以及以传统的“熟人”信用文化为主导的农村信用环境,极大地增加了金融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服务效率,弱化了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功能。为此,破解“三农”发展困境必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弥补抵押担保不足,有效解决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
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了当地“政府领导、人行推进、形成合力、各方受益”的整体思路,逐步开展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服务与产品的应用以及形成信用奖惩机制等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二是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机制日益完善,初步实现了当地农民的信用信息在当地涉农金融机构之间的共享。三是征信产品日益丰富,使用范围逐步扩大。从服务范围看,已经从农户、涉农金融机构拓展到地方政府、社会中介机构等。四是信用服务日益完善,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健全。参与主体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参与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国累计建设信用档案农户数1.84亿户,累计已有约9700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到3.4万余亿元。
五、建立健全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惠及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建立。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倡导的现代化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建设理念,是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全国集中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登记系统在提升动产担保交易的透明性、减少交易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回动产融资业务发展。
登记系统覆盖大部分动产担保交易类型,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保证金质押、存货和仓单质押、所有权保留、动产留置权、动产信托等十余种,服务于商业银行、租赁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各类从事动产担保融资业务的机构。截至2018年12月末,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发生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融资租赁等各类动产融资业务登记377.5万笔,提供查询2030.2万笔。登记中出质人/承租人为小微企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初始登记约175.9万笔,占初始登记总量的58.3%,共有约89.3万家小微企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获得融资。
六、搭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小微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提高信贷可得性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应收账款融资信息桥梁,形成了与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三方业务系统直连的线上融资模式,实现了企业间历史交易信息、应收账款信息等融资信息的自动交互,旨在帮助小微与民营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提高信贷可得性。
截至2018年12月末,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超过16.6万家,促成融资15.2万笔,融资金额超过8.4万亿元。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方面,融资服务平台共注册小微企业用户7.6万家,占平台企业用户总数的59%;小微企业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累计融资7万笔,占平台融资总笔数的45.7%,融资金额3.1万亿元,占平台融资总金额的36.7%;融资服务平台促成单笔1000万以下的融资近9.5万笔,占平台融资总笔数的62.3%。
随着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线上化趋势,越来越多的机构选择与融资服务平台实现系统对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截至2018年12月末,与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的企业、资金提供方等机构已达百余家。在融资服务平台线上融资模式下,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融资效率得到提升,融资成本相比传统融资方式有所下降。
以某知名压缩机制造销售企业为例,其产业链上有300余家中小微供应商,普遍存在融资需求。2018年4月,该企业与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并与交通银行实现三方系统直连的线上融资模式,帮助其供应商开展线上融资。截至2019年3月末,已累计支持15家供应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合获得交通银行贷款51笔。15家供应商全部为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占比87%,小微企业平均融资金额74万元,最小融资金额仅15万元。13家供应商循环融资2次以上,最多循环融资9次。融资成本最高为基准利率上浮35%,最低降至基准利率,最快可实现融资申请当天放款,满足了小微企业“小、频、急”的融资需求。同时,7家小微企业通过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突破了传统融资模式的局限,首次获批贷款,提高了融资可得性。
七、征信体系建设有效改善社会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报告》是世界银行以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目前监测的200余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改革进行记录,并按年度公开发布的报告。《营商环境报告》主要采集商业法规和产权保护的量化指标,用以评估当地企业家在合规的基础上,设立并运行一家中小规模企业的难易程度。“获得信贷”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包括“信用信息指数”和“动产抵押法律指数”两项二级指标,主要评估小微、民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信用融资的便利度。“信用信息指数”衡量的是影响从公共或私营征信机构获取信息的难以程度以及所获信息的范围与质量。
资料显示,我国信用信息指数最初为3分。随着征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信用信息指数不断提升,目前已经连续三年达到满分8分,反映了我国征信体系不断健全、授信决策更为便利、社会营商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