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我行與安徽省中安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安金融資產管理”)簽署合同,交易金額為25,000萬元(注:我行與安徽省中安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6月25日簽署合同,金額為3000萬元,屬於一般關聯交易)。根據監管要求及我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口徑重大關聯交易。
一、 交易對手情況
註冊名稱:安徽省中安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國有控股)
註冊資本:400,000萬(元)
法人代表:白海泉
設立時間:2017年6月26日
經營範圍:對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的收購、受託經營、投資和處置;資產管理及評估;股權管理及投資;投資管理及諮詢;資產證券化業務;企業重組、並購及破產管理;對外投資;財務、法律及風險管理諮詢及顧問。(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 關聯交易的具體情況
本次交易已按本行授信審批許可權完成審批;本筆授信金額計入後,本行關聯交易授信限額符合監管要求,交易具有合規性。
本次交易定價機制符合一般商業原則,交易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客戶整體資質較優,符合我行客戶導向,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 關聯交易審批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於2024年9月10日經我行董事會審批通過。
我行獨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發表獨立意見並表示同意本次交易。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