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我行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下稱“江蘇省分公司”)簽署不良資產轉讓協定,轉讓金額為22,350萬元。根據監管要求及我行《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銀保監會口徑重大關聯交易。
一、 交易對手情況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成立於1999年9月1日,企業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國有控股),主要經營範圍: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在公司的授權下開展業務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 關聯交易的具體情況
為有效處置不良資產,我行採取公開競價方式向資產管理公司進行不良資產轉讓,最終中標人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下稱“江蘇省分公司”)。我行與江蘇省分公司的該筆關聯交易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確定交易價格,交易定價符合一般商業原則、誠實信用及公允原則。
三、 關聯交易審批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於2022年11月28日經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於2022年12月22日經我行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於2022年12月23日經我行董事會審批通過。
我行獨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發表獨立意見並表示同意本次交易。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