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人民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建議大家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眾和消費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選擇權。經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協商一致,通過互聯網等資訊網路方式、無人銷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且不具備收取現金條件的,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要求或者誘導其他單位和個人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
讓我們共同維護人民幣的法律地位,保證人民幣的良好流通。
南洋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