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南商公告
  •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6】第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的流程提示如下:
      一、非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我行将依据兑换标准对您持有的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金额认定,并为您办理兑换。
    1、兑换金额确认
    如您同意我行认定的金额,我行将当场为您办理兑换。
    如您不同意我行认定的金额,我行将向您出具《金融机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认定书》,并将原币退回给您。
    2、申请鉴定(如有异议)
    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鉴定。
    3、鉴定与最终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在受理鉴定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书。您可凭该鉴定书到我行办理最终兑换。
      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业务,请您前往其指定的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具体网点名单详见附件)。
      温馨提示:
    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网点柜台工作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特殊现金业务主办网点名单》(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官网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