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南商公告
  • 尊敬的客户及社会公众:
    近期,我行发现有个别机构以“南洋商行”等与我行品牌名称高度近似的名称发布贷款产品广告,造成社会公众混淆和误解。为维护广大客户合法权益,保护我行品牌声誉,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行官方信息渠道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南商中国”)是我行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合法经营主体。我行各类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官方查询渠道如下:
    官方网站:www.ncbchina.cn
    官方客服热线:95327
    营业网点:我行各分行及支行营业网点(具体地址可在官方网站查询)
      二、关于品牌名称的规范使用
    我行对外宣传及广告中使用的规范简称为“南商中国”或“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我行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我行简称或与我行名称、标识等近似的名称进行对外宣传。我行金融产品对外宣传渠道仅限于上述官方信息渠道。任何未经我行授权,使用与我行名称、标识高度近似的机构或个人,均与我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隶属、合作或代理关系。
    “南洋商行”并非我行名称或简称,与我行无任何关联。请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仔细辨别,切勿混淆。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金融产品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误信虚假宣传而遭受财产损失。如您发现疑似冒用我行名义的行为,可立即向我行官方客服热线或就近营业网点核实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发布平台等机构举报。
      四、法律责任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冒用我行名义、损害我行品牌声誉及客户权益的行为,我行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