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南商公告
  • 2025年11月5日,我行与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统一石油”)签署合同,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根据监管要求及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一、 交易对手情况
    注册名称: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402.6769万(元)
    法人代表:周绪凯
    设立时间:199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已按本行授信审批权限完成审批;本笔授信金额计入后,本行关联交易授信限额符合监管要求,交易具有合规性。
    本次交易定价机制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具有公允性。
    本次交易客户是优质客户,符合我行客户导向,交易具有必要性。
      三、 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5年9月30日经我行董事会审批通过。
    我行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表示同意本次交易。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