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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行已对拟新增的个人收费项目向监管机构报备,现予以公示:
    新增服务收费项目: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财富客户”账户管理费  针对我行财富客户(即在我行月均理财总值达到等值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境内外个人),除提供本行普通客户账户服务外,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一对一”的客户经理服务,提供跨境特色服务、金融业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理财规划服务、专属优先服务、增值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享受专属的服务收费优惠及本行不时推出的各类增值活动。 每月平均理财总值等值人民币200万元以下  人民币100元/月或等值外币
    每月平均理财总值等值人民币达到200万元或以上  豁免

          公示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收费。所有收费标准详见《南洋商业银行(中国)个人业务收费表》(2014年4月版)。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