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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文公告中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需转换为LPR的具体要求,我行现将相关转换事宜公告如下: 1、本通知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我行已发放的参考人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不良贷款、及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暂不转换。 2、我行将自202032日起至2020831日间正式展开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相关工作。经与我行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3、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除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外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以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人民银行最近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值。 5、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通过我行个人网银渠道自助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也可拨打贷款经办分支行电话进行预约办理线下LPR转换。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理解,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内地客户请拨打400-820-7898800-820-7898(7*24小时),港、澳、台及境外客户请拨打 (0086)551-64360499(9:00-18:0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