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行已对拟新调整的个人收费项目向监管机构报备,现予以公示: 新增服务收费项目: 南商(中国)个人保函业务新增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
项目 | 收费标准 |
融资类保函(以银行抵押、质押为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包括借款保函、融资租赁保函、透支保函、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 比照我行同期贷款利率减半执行,最低人民币1000元/季,按季计收,不满一季作一季计,或者按保函金额3%一次性收取 |
付款保函(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 | 0.25%,最低人民币1000/季,按季计收,不满一季作一季计,或者按保函金额3%一次性收取 |
贸易类保函(包含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 0.1%,最低人民币500元/季,按季计收,不满一季作一季计或者按保函金额3%一次性收取 |
其他类保函 | 按双方约定 |
保付加签(根据客户指示,对票据进行保付加签,承担到期付款责任) | 0.1%,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作一个月计 |
保函修改/保函通知/保函注销 | 人民币200元/笔;有关增额或展期之修改,按开立有关保函手续费标准按季计收,不满一季作一季计 |
代理索赔(提供保函代理索赔服务,维护受益人的正当权益) | 0.0625%,最低人民币500元/季 |
代验保函真实性(根据指示代验证保函的真实性) | 人民币300元/笔 |
代审保函(根据指示代审核保函) | 人民币2000元/笔 |